(惠州医保)住院待遇与大病保险待遇简介
一、惠州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95%,连续缴费月数未满6个月(含6个月),住院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报销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三级医院起付金:800元
二、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特政策内费用(含普通门诊发生的由医保基金单独支付的药品政策内容费用),经基本医保基金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含住院起付标准)累计达到10000元(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2000元,其他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为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基金支付95%(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为 97%),其中超出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
三、不纳入报销的医疗费用
(一)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不纳入大病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1.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或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规定就医的和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急救抢救住院除外)。
2.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到就医地之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当地转诊转院规定到当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