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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民设施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第三次)

发布日期:2025-03-21 访问量:539次浏览

完善我院电动自行车、移动充电宝、无人售卖机等便民设施的建设,方便就诊群众和职工,提升医院满意度,我院拟在菱湖院区和红花湖院区设置相关便民设施,现进行市场调研。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提交的报价需要有支撑材料作为依据,各调研公司之间不得出现交叉关系。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民设施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方案详见附件,便民设施产生的场地费用和电费每季度定期向医院按实缴纳,电费单价收取0.85元/度,场地费用按场地价值评估费用收取。

二、公开征集信息时间:2025321-2025328

三、公开征集信息截止时间:202532812

四、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5月

、资料清单:

(一)附市场调研电子版,服务方案(包含投入设备的具体规格参数、收费方案、运维方案等)。

(二)营业证照;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名称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三)具有代表性的同类业绩的有效合同(可公开部分)加盖公章。

(四)提供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格/资质类证书,质量标准/认证体系、技能/技术类证书、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获奖类证书等证明公司资质或技术能力的材料。

)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截图);

(六)诚信参与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承诺报价的真实性和调研报价与投标价不会差异巨大)和认真对待本项目的承诺。

)关于不存在以下情形的承诺书/保证书: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以下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涉及围猎标的或陪标或围标的法律规定禁止的情况等;

六、参与调研公司在有效的公开征集时间内以自愿为原则主动向医院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盖章(无盖章或复印件章无效)。将纸质资料总务科办公室。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52-2182513

提交地点:惠城区古塘坳大道19号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红花湖院区门诊大楼4楼总务科

七、说明:

本项目服务商仅针对中小企业。本调研公告仅为面向市场广泛征集项目相关技术、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所提交的相关调研资料中如涉及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我院黑名单。我单位对所有参与调研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附件: 1.市场调研表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50321/a9cf4120700b053e52e94cfd74bbdfc0.xlsx

    2.诚信报价承诺书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50321/cf8ceda71e4418ad521f85d967bca185.docx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50321/64e303a5ca98ff5fce192bb1b90c8f1f.docx

      4.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民设施投建方案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50321/ac5af598b524ad17af5003684e01ed4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