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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新媒体合作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5 访问量:3067次浏览

我院拟采购以下项目,现进行市场/需求调研。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提交的报价需要有支撑材料作为依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新媒体合作项目;

项目内容:

1、围绕新院搬迁在微博上进行线上宣传

话题运营及内容创作,话题运营含官微矩阵协助转发、热门新闻app开屏广告、网络媒体平台官方同步宣发等(话题曝光量500万以上);内容创作含云打卡二院新家(短视频共1条,曝光量10万+)、市二院新院区巡礼(长图设计及素材拍摄共1条,曝光量10万+)、IP形象游新院(短视频共1条,曝光量10万+)、微信朋友圈广告(覆盖人群200万+)、社区电梯广告(投放指定小区约450台电梯,时长半个月),并在微博、新浪新闻app投放。

2、心理健康宣传线下活动

针对新院搬迁,同时为提升市民对心理健康的关注,策划1场落地活动,内容包含活动策划、活动执行、活动物料的搭建与运输、活动现场图片、视频拍摄、心理健康调查问卷发放与推广、网络媒体平台官方同步宣发(曝光量50万+)。

二、市场调研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2年9月27日

三、市场调研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下午5点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公司在有效的市场调研时间内以自愿为原则主动向主办科室

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如含详细的方案、报价等,响应公司向医院自愿提交的方案等附件材料在提交医院后视为无偿提供,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医院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并附以下资料清单:

1、市场调研表加盖公章;

2、报价单,应按报价单中所列明细提供分项报价及总价,只报总价无效,分项报价之和与总价不符的以合计总价为最终报价金额(格式附后,提供报价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代表性的同类业绩的有效合同(可公开部分)加盖公章。

5、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响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商需与医院有过合作的同类业绩;

3、响应供应商须在惠州有较高的网络传播影响力,有新媒体运营经验。是社交媒体微博、本地门户网站合作商; 

4、本地门户网站需拥有pc端和移动端平台,且注册用户220万以上,日均活跃用户8万以上;

5、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不接受转包第三方

本次公开的市场调研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需符合以上的具体需求。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邹小姐   电话:0752-2182553

附件:分项报价单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30925/af2c1441e7f0407d2de4fbc59cfe9760.docx